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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寰说。

    我无语道:“物种不同,器官这么随便移植也不怕引起排斥反应整死自己?”

    同为人类科的成员移植器官都要反复配对,越匹配越好,不匹配就不给做手术,做了也是死路一条,更好看人与狌狌,虽然都是灵长类,但人和猴子的器官能相互移植吗?就算人和猴子的器官能相互移植,人和狌狌差的也不止所属的物种科目不同,人与妖走的是两种进化之路,人通过对工具的改进来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虽然整体实力很强大,但个体实力全是脆皮渣。而妖族是通过对自身的完善来获得更圆满的状态与强大的力量,同一个种族之间,个体实力可能天差地别。

    简单来说吧,人族若是要克/隆自己,很容易,但要克/隆妖族,成绩绝对惨不忍睹,非人生物走的进化路线使得自身的细胞活性极其强大,同样是被砍了一刀,人族就算不死翘翘也得休息一年半载,而妖,少则一天,多则几日就能好利落。而这种变态活性以神人为最,那简直是BUG一样的能力,而这也是神人在没了原装的容器后很难找到合适“衣服”的原因,灵魂影响躯体,而人的细胞能承受神躯所蕴含的活性吗?能的话,神人还至于那么头疼裸奔问题?随便找个人夺舍不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跨物种还跨了进化路线,真这么搞器官移植,理论上非移一个死一个不可。

    “狌狌的可以,人族将狌狌的双腿砍下来接自己身上,不管原本怎样不良于行都将获得健康行走的能力,还不会有任何排斥反应。”尘寰说。

    还是觉得很扯,但看着尘寰的神情,显然,这个在我看来很扯的理由并不真的是胡扯,而是真实的。

    “就算这样的器官移植是靠谱的,可,为了自己的腿能够好起来就砍了别人的腿让别人一辈子残疾”我皱眉。“这也太荒谬了。”

    就算是大洪荒时代那些和我同期,有三观等于没有,道德观什么的更是闻所未闻(天地尚且初开,道德观什么自然也还没建立起来)的古神也没这么乱来的。虽然从不搞这种器官移植肯定有物种不同,随便移植器官会出事,以及神人缺胳膊少条腿是能够自己长出来的原因,但我还是觉得,我那些同期的同类不会这么干。虽然很难说是因为见到一只智慧生物太不容易,弄死弄残什么的,总感觉不是很好,还是因为自身恢复能力变态,根本不需要。但不管怎么说,我那个时代没谁这么做过。

    尘寰道:“人性本就是自私的,不是吗?”

    我:“”莫名的理解了三十六对人族的歧视。

    行了,现在我完全没有游玩千年帝王都的心情和心思了。

    找狌狌是个挺为难的事,我总不能再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占卜吧,若是那样,等我卜完了,估计狌狌已经完了。上回这么干是因为我要找的那只臧羊都失踪那么久,显然凶多吉少,慢点也关系不大,但狌狌,这么几天的时间应该还有救。

    怎么找?

    我有点头疼。

    这要是在华中地区,我可以利用雪莹山庄的人脉妖脉关系,但在华中以外的地区,前任庄主得罪的人很多,而我我不认为在我杀了那么多的人和妖之后我还能跟当地地头蛇套近乎,就算我想,别人也不敢。虽不是王,更非暴君,但我非常成功的做到了暴君一般的鬼见愁。

    尘寰露出了犹豫之色。

    我见了,心头一喜,这反应,肯定是想到了什么。“你有办法?”

    尘寰闻言,沉默须臾,问我:“必须要找到狌狌吗?”

    我反问:“你觉得三十六那样的神放在外头晃悠,我能放心?”

    神可不是人,人族的律法根本约束不了它们,不过希望自己被灭族的话倒是鼓励去找神试试让它们接受人之律的制裁。神只受神之律的约束,而法律是统治阶层用以维护统治的手段,就算神尊特立独行,它所制定的神之律也不会专门针对神,真那么做,它早被众神给掀翻了。虽然,它现在貌似也在被掀翻的边缘了。

    不过,以上不妨碍我理解一个问题,神灭凡人是不用偿命的,一来是凡人不配让神偿命,就如凡人杀鸡宰羊,灭绝无数物种却不会受到人族律法的任何制裁一样,神之律虽然会对无故伤害凡人的神做出惩罚,但都不致命,尤其是三十六那个五万年面壁思过虽然细细分析后还是发现很合理,但从人族的角度不认为去看,真的是槽多无口。二来,神尊挥霍大量的神力给每一方世界设置界膜,并且这界膜还是主要针对外来者,越是强大的外来者越是不给入的那种功能,我不认为它是吃饱了撑的才这么做,这分明是继神之律后的第二重保险。

    可现在的情况,神尊生死未卜,神界就差天翻地覆了,三十六若要胡来,谁会管它?反正少凰是不可能指望的,它对人族的观感虽然不像三十六一样带着种族歧视,但它和人族可不是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反正往日肯定有过节,她亲口承认。因此三十六若胡来,估计她会在一旁鼓掌加油。

    明白我什么意思的尘寰说:“我们可以去踢馆。”

    每个地方都有地头蛇,虽然妖的妖口远不如人族这也正常,人族生而有灵智,而妖族,比如狐狸,若是没有特殊的机缘,十万只野生狐狸里也不过一两只是能修炼出灵智成妖的,而要修炼到能够化形需要的时间更是漫长,这期间要是被人族给猎杀了,得,苦修一辈子,全完了。

    别看鹤城的妖口很多,但那几万妖族的年龄从先秦到如今,各个朝代的都有,简直是活生生的历史博物馆。

    也因着这种差异,妖族在人族社会里生活的时候都隐藏得很深,而几万年下来,也渐渐形成了诸多的规则。

    明白了尘寰什么意思后我开始了找地头蛇麻烦的大业,画了一沓符,再折成纸鹤,专找本地的强大妖族,然后一个个找上门踢馆,将人揍趴下后再让妖提供近来在本地活动过的盗猎团伙名单,我再按着名单一个个杀上门。

    烨宁近来吃得特别饱,特别满足,仿佛苏醒了一丝意识,居然在吃完后知道回馈我一点力量了。不过,能不饱能不满足吗?短短三日,我杀的人和妖都超过两位数了。

    黑暗的世界,你真是不亲自去溜溜还真不知道究竟能有多刷新三观。

    虽然在鹤城的时候一直都很愁人族与妖族的关系,种族决定立场那是在战争时期以及种族因为生存空间、资源产生巨大冲突的时候的事,前者如夏朝时的两族之战,后者如洪荒时代诸神族之间的征伐。然而,人族与妖族现在,反正我是没看出两族有什么大到不能共存的冲突,真要冲突大到那份上,华夏大地也也不会是如今人与非人共居的局面与文化了,这样的情况没个三五万年可发展不出来。奈何,可能是我的三观和人族不太一样的关系,我觉得人与妖的种族冲突毫无意义,别人却无法这么想。

    对此,尘寰给我的解释是:“所谓世仇,不管一开始的冲突是否因为利益需要,但发展到后来,不管是否利益需要,相互杀戮仇视的步伐都已经无法停下了。”

    我秒懂,双方掐了近万年,血债跟滚雪球一样滚得越来越大,理智什么的,早喂狗了。

    所以说,我最喜欢孟凰那样的王了,虽然不管是做朋友还是做亲人都得有在利益需要时被算计利用的心理准备,但那样的首领绝不会允许族群做毫无利益可言的事,哪怕是杀戮,也必须是能够带来足够好处的杀戮。就好像非洲草原上的狮子与羚羊,狮子对羚羊说,我吃你们,但不滥杀你们。狮子做到了,它只在需要进食时才会去狩猎羚羊,不需要进食时,羚羊便是打它眼前走过它也不会理会。当然,也没哪只羚羊会如此勇敢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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